舟山市污泥处理厂二期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日期:2024-05-24
舟山市污泥处理厂二期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舟山市污泥处理厂二期工程
建设地点:舟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舟山市污泥厂厂区内
建设内容:扩建200t/d污泥处置项目,本工程污泥处理设计规模为200t/d(含水率以80%计),采用脱水+干化焚烧工艺,烟气处理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的要求。该项目已申请备案,项目代码为:2404-330900-04-01-758017。
现有项目基本情况:根据《关于舟山市污泥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舟发改审批﹝2020﹞120号),舟山市污泥处理厂用地面积 57319平方米,建设一套日处理湿污泥 300t/d(含水率 80%)污泥干化、焚烧设施;考虑备检维修时间,该项目能力按400t/d(含水率 80%)设计,新建2×40DSt/d(2×200t/d,含水率 80%)干化焚烧线,污泥处理车间,以及管理用房、总变配电间、仓库、中水泵房、消防水池及泵房、储泥池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等。采用 “薄层干化+鼓泡流化床焚烧”工艺。厂区总规划规模500t/d,预留远期用地。
现有项目环境保护情况:废气:储泥池、脱水机房、污泥接受车间、污泥接收仓、湿污泥储存仓等区域尽可能密闭,臭气经收集后采用水洗+生物洗涤+活性炭吸附处理最后通过 15m 高排气简排放。现有焚烧烟气采用配备“SNCR 炉内脱硝(尿素)+静电除尘+干法脱酸(消石灰)+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湿法脱酸(液碱)+烟气再热”的烟气净化处理系统(每炉一套)对产生的焚烧烟气进行治理,经处理达标后的焚烧烟气由 60m 高集束式烟囱高空排放。在消石灰仓、活性炭粉仓、石英砂储仓、石英砂缓存仓、渣仓和飞灰仓、废料仓以及砂渣振动筛顶部安装布袋除尘器,经处理达标后的粉尘各自由 15m 高排气简排放。废水:生产过程中的各类废水通过污水干管自流至西侧舟山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循环水排水回用至脱酸降温塔烟气冷却、干化尾气冷凝、飞灰加湿系统及输送系统冲洗等,不外排。固废:静电除尘飞灰、布袋除尘飞灰废布袋、根据鉴别结果处置,如为一般固体废物,可外运至建材公司综合利用或外委综合利用;如为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落实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炉渣外运至建材公司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企业自行处置,即进入厂区焚烧系统。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现有项目已于2023年11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各项环保措施符合原环评及批复要求。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舟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临长路30号舟山水务大厦8楼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05802299193
电子邮件:1315849825@qq.com
三、评价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浙江德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驿淘数字创新园213室
联系人:洪洁
联系电话:18858459443
电子邮件:6630924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可以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以及环评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公众意见表样表如下,公众也可通过以下链接下载,亦可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获取电子版表格。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公众可将填写完整的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的联系人电子邮箱,或以信函方式邮寄至联系人的联系地址。
舟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