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状蒲片区状元北单元D-10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日期:2021-05-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文件要求,受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状元街道办事处的委托,浙江德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温州市状蒲片区状元北单元D-10地块开展了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了《温州市状蒲片区状元北单元D-10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就此报告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温州市状蒲片区状元北单元D-10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调查)
项目业主: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状元街道办事处
地块基本情况:地块位于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状元街道,地块外部北侧近瓯江,南侧临状元河,西侧为茅竹桥路,东侧为骄泰路,占地面积25387.8m2,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20°46'3.922",北纬27°58'22.896"。地块内建筑已经基本拆除,地块内油库路下方的油管尚未拆除且部分处于使用状态(暂无拆除规划)。本地块未来规划用地方式为R/B商住用地。
二、场地环境质量状况
(1) 地块土壤质量状况
本地块土壤样品中,砷、镉、铜、铅、汞、镍和石油烃(C10~C40)在全部或部分土壤样品中有检出且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锌、总铬均有检出且检出浓度均低于《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 33/T 892-2013)中的住宅及公共用地筛选值。铬(六价)、27项VOCs、11项SVOCs和14项农药检测指标在所有土壤样品中均未检出。
(2) 地块地下水质量状况
本地块地下水样品中,镍、锌、铁、锰、砷、氟化物、挥发酚、硝酸盐、亚硝酸盐、细菌总数在全部或部分地下水样品中有检出且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I类标准和其他相关标准。VOCs、SVOCs、农药类、铜、铅、镉、汞、铬(六价)、总铬均未检出。氨氮、耗氧量、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总大肠菌群的在全部或部分样品中检出且检出含量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水质标准;耗氧量在全部样品中检出且检出含量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I类水质标准。鉴于氨氮、耗氧量、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总大肠菌群均不是地下水中的毒理学指标,且以上部分指标在本区域的背景含量亦相对较高,同时本地块的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和饮用水源补给用途,在此条件下其对人体的健康的影响属可接受水平。
三、调查结论
温州市状蒲片区状元北单元D-10地块检测结果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 33/T 892-2013)及《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等要求,该地块除现有未拆除油管的油库路以外的其他区域可直接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但开发利用过程中须做好油库路油管及其周边区域的安全防护;若后续地块内油库路下方油管拆除,须对该区域及其影响范围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
四、业主单位及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状元街道办事处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状元街道龙飞路2号
联系人:邹主任
电话:13736331225
五、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报告编制单位:浙江德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高技街32号
联系人:张瑜
电话:15968405142
六、公共咨询途径
本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等形式将意见反馈,公示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温州市状蒲片区状元北单元D-10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调查)
项目业主: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状元街道办事处
地块基本情况:地块位于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状元街道,地块外部北侧近瓯江,南侧临状元河,西侧为茅竹桥路,东侧为骄泰路,占地面积25387.8m2,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20°46'3.922",北纬27°58'22.896"。地块内建筑已经基本拆除,地块内油库路下方的油管尚未拆除且部分处于使用状态(暂无拆除规划)。本地块未来规划用地方式为R/B商住用地。
二、场地环境质量状况
(1) 地块土壤质量状况
本地块土壤样品中,砷、镉、铜、铅、汞、镍和石油烃(C10~C40)在全部或部分土壤样品中有检出且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锌、总铬均有检出且检出浓度均低于《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 33/T 892-2013)中的住宅及公共用地筛选值。铬(六价)、27项VOCs、11项SVOCs和14项农药检测指标在所有土壤样品中均未检出。
(2) 地块地下水质量状况
本地块地下水样品中,镍、锌、铁、锰、砷、氟化物、挥发酚、硝酸盐、亚硝酸盐、细菌总数在全部或部分地下水样品中有检出且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I类标准和其他相关标准。VOCs、SVOCs、农药类、铜、铅、镉、汞、铬(六价)、总铬均未检出。氨氮、耗氧量、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总大肠菌群的在全部或部分样品中检出且检出含量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水质标准;耗氧量在全部样品中检出且检出含量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I类水质标准。鉴于氨氮、耗氧量、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总大肠菌群均不是地下水中的毒理学指标,且以上部分指标在本区域的背景含量亦相对较高,同时本地块的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和饮用水源补给用途,在此条件下其对人体的健康的影响属可接受水平。
三、调查结论
温州市状蒲片区状元北单元D-10地块检测结果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 33/T 892-2013)及《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等要求,该地块除现有未拆除油管的油库路以外的其他区域可直接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但开发利用过程中须做好油库路油管及其周边区域的安全防护;若后续地块内油库路下方油管拆除,须对该区域及其影响范围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
四、业主单位及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状元街道办事处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状元街道龙飞路2号
联系人:邹主任
电话:13736331225
五、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报告编制单位:浙江德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高技街32号
联系人:张瑜
电话:15968405142
六、公共咨询途径
本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等形式将意见反馈,公示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