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瑞安市北部组团罗凤片L3-2-5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日期:2021-08-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文件要求,受温州瑞安市塘下镇中南村经济股份合作社的委托,浙江德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瑞安市北部组团罗凤片L3-2-5地块开展了场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并编制了《瑞安市北部组团罗凤片L3-2-5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名称:瑞安市北部组团罗凤片L3-2-5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项目业主:温州瑞安市塘下镇中南村经济股份合作社
地块基本情况:瑞安市北部组团罗凤片L3-2-5地块位于浙江省温州瑞安市塘下镇中南村,在沿河东路与冶炼路交叉路口以东部分,庄南路与冶炼路交叉路口以西部分,占地面积约24837.42m2(37.3亩)。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20° 41' 0.167",北纬27° 51' 1.849"。地块北侧为中南村,地块外南侧为罗凤中学,西侧为民房,东侧为农田。地块至今仍作为农田使用,周边无重点行业企业,场地内东侧板房里面存放农民劳动工具,目前地块东部和西南部区域尚有中南村村民在种植农作物,其余部分目前为荒地。本地块为中南村集体农用地,未来规划为二类住宅用地(R21)兼容商业设施用地(B1)。。
调查结果:瑞安市北部组团罗凤片L3-2-5地块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的第一类用地性质下无超筛选值污染物,可直接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