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瑞安市北部组团(塘下片区)T9-1-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公示
日期:2021-09-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文件要求,受瑞安市塘下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浙江德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瑞安市北部组团(塘下片区)T9-1-2地块开展了场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并编制了《瑞安市北部组团(塘下片区)T9-1-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项目名称:瑞安市北部组团(塘下片区)T9-1-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项目业主:瑞安市塘下镇人民政府
地块基本情况:瑞安市北部组团(塘下片区)T9-1-2地块位于浙江省温州瑞安市塘下镇,临近京岚线,占地面积约54200m2(81.38亩)。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20°40′14.612″,北纬:27°50′30.231″。瑞安市北部组团(塘下片区)T9-1-2地块外北侧为博大机电有限公司,西侧为京岚线,南侧为肇平河。本地块原为新渎村所属用地,地块在60年代开始至2003年前后为农田,2003年开始地块内西侧作为工业用地,以机械加工企业为主,2017年由于违建被拆除,后建立驾校,未曾投入使用,东侧一直作为农田使用,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1)。
调查结果:瑞安市北部组团(塘下片区)T9-1-2地块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的第一类用地性质下无超筛选值污染物,可直接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