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鹿城区下岸村下岸路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公示
日期:2022-02-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文件要求,浙江温州鹿城轻工产业园区管委会的委托,浙江德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温州市鹿城区下岸村下岸路地块开展了场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并编制了《温州市鹿城区下岸村下岸路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项目名称:温州市鹿城区下岸村下岸路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项目业主:浙江温州鹿城轻工产业园区管委会
地块基本情况:温州市鹿城区下岸村下岸路地块位于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瓯江以南,330国道以北,戍浦江以东,瓯湖线以西,原藤桥镇上戍制革基地东侧,其占地面积约12558.36m2(约计18.86亩)。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20°33′42.04″,北纬28°6′12.82″。历史上为制革基地,地块内无在产企业,地块内企业已于2020年5月前后拆除,厂房拆迁的建筑垃圾已基本清理,地面基本平整。本地块未来规划用地方式为道路(S1),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
调查结果:温州市鹿城区下岸村下岸路地块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的第二类用地性质下无超筛选值污染物,可直接作为第二类用地开发利用,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