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仰双片区中央涂单元C-17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文件要求,受瑞安市锦湖街道办事处的委托,浙江德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温州市仰双片区中央涂单元C-17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并编制了《温州市仰双片区中央涂单元C-17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
项目名称:温州市仰双片区中央涂单元C-17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报告
项目业主: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双屿街道办事处
地块基本情况:温州市仰双片区中央涂单元C-17地块位于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营楼桥村,地块外南侧为鹿城路,东侧为牛三角路,北侧为宏润滨江SOHO公寓,西侧为营楼花苑小区。本地块占地面积为22823 m2,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20°36′38.84″,北纬28°1′13.66″。
本地块内东侧从上世纪60年代至1986年左右为农用地,1986年温州市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建成,2014年锅炉厂停止生产,将南侧厂房出租作生活用品超市,北侧厂房闲置不作生产,2016年超市倒闭随后厂房闲置,2020年出租作布料、鞋垫、啤酒和板材仓库,2022年7月仓库已全部迁出,遗留部分仓储物料;地块内西侧自上世纪80年代为地块外西侧原温州市木材厂职工住宅,住宅区内无生产企业,2018年拆迁后于2020年出租作客车及小汽车停车场。本地块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
调查结果:温州市仰双片区中央涂单元C-17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 33/T 892-2013)中“住宅及公共用地筛选值”的要求,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该地块可直接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