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全民共享活动中心公共服务 提升工程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日期:2024-07-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文件要求,受浙江花满婺州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浙江德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金华市全民共享活动中心公共服务提升工程地块开展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编制了《金华市全民共享活动中心公共服务提升工程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名称:金华市全民共享活动中心公共服务提升工程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项目业主:浙江花满婺州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地块基本情况:金华市全民共享活动中心公共服务提升工程地块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东至桐溪,南至双溪西路,西至漪溪路,北至金华江,占地面积为81058.86m2(121.5883亩),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9°34′53.77742″,北纬29°5′33.19638″。
本地块自上世纪60年代至2021年一直为潘家村居住用地及农田,2021年潘家村进行拆除搬迁,目前地块内潘家村原有住宅民房均已拆除完毕,现地块内有三处春风小区施工项目部。地块南侧于2019年搭建了临时板房,作为双溪西路施工项目部,于2022年双溪西路竣工后拆除。本地块未来规划用地方式为文化设施用地(A2)、地下人民防空设施(UG25)。
调查结果:金华市全民共享活动中心公共服务提升工程地块第一阶段调查可确认场地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故认为本项目场地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可直接作为文化设施用地(A2)、地下人民防空设施(UG25)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