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文件要求,受杭州之江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浙江德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双浦单元XH120404-05地块 共有产权房项目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并编制了《双浦单元XH120404-05地块 共有产权房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项目名称:双浦单元XH120404-05地块 共有产权房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项目业主:杭州之江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块基本情况:双浦单元XH120404-05地块 共有产权房项目位于杭州市西湖区双浦镇,地块东至规划段东路,南至XH120404-10地块,西至规划段东支路,北至规划周七路(XH120404-07地块),地块中心经度120.080104°E,中心纬度30.103582°N,地块占地面积为32556m2(48.8亩)。
本次调查地块早期由农田、河流组成,2000年后地块内河道由农田土填平、种植农作物,地块内部分农田开始蓄水开挖浅水塘用于养殖甲鱼和沼虾;2013年,地块中部修建了农村道路,地块内原农田区域除南侧少部分保留外均已开挖为养殖塘,养殖塘深度约1.5m(高出地面约1m),池塘周边违建板房(管理用房)逐渐增多;2018年,地块内甲鱼塘开始整治清理,地块整体恢复其农田状态,违建钢棚逐步拆除,至2019年8月地块内水产养殖塘已全部复耕为水田;一直到2024年1月,本地块由杭州之江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储,目前地块现状为水田和农村道路。根据《双浦单元XH120404-05地块用地规划意见》,本地块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对应《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的“07居住用地”,属于《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21号)第二条的“敏感用地”。
调查结果:双浦单元XH120404-05地块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用途要求,可用于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开发,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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