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状蒲片区状元北单元D-10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日期:2022-02-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文件要求,受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状元街道办事处的委托,浙江德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温州市状蒲片区状元北单元D-10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并编制了《温州市状蒲片区状元北单元D-10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名称:温州市状蒲片区状元北单元D-10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业主: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状元街道办事处
地块基本情况:温州市状蒲片区状元北单元D-10地块位于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状元街道,地块外部北侧近瓯江,南侧临状元河,西侧为茅竹桥路,东侧为骄泰路,占地面积25387.8m2。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20°46'3.922",北纬27°58'22.896"。本地块历史上世纪70年代前为农田和滩涂,70年代开始有居民迁入形成自然村,部分居民区中曾开展拉链生产、螺帽加工,本地块东侧在80年代开始一直堆放煤燃料,90年代转为堆放钢筋,地块内油库路下方的油管尚未拆除且部分处于使用状态(暂无拆除规划),经规划后本地块改变用地性质为R/B商住用地。
调查结果:温州市状蒲片区状元北单元D-10地块检测结果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 33/T 892-2013)及《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等要求,该地块除现有未拆除油管的油库路以外的其他区域可直接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但开发利用过程中须做好油库路油管及其周边区域的安全防护;若后续地块内油库路下方油管拆除,须对该区域及其影响范围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