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丰镇中心幼儿园横港园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日期:2022-12-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污染状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文件要求,受嘉兴特钢新城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浙江德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新丰镇中心幼儿园横港园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并编制了《新丰镇中心幼儿园横港园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项目名称:新丰镇中心幼儿园横港园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项目业主:嘉兴特钢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地块基本情况: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横港村,盐丰南路以东、平林路以南。地块东侧为农用地,南侧为农用地以及住宅,西侧为农用地,北侧隔平林路为河东苑二期(别墅区)、平林苑、河东苑,地块红线面积约10371m2。地块中心坐标大致为:东经120°55′34.39″,北纬30°42′5.62″。本地块上世纪60年代作为农业用地,其中地块北侧中部于1996年前后建成一村民住宅,在2020年前后拆除后依旧作为农用地使用;地块其余部分至上世纪60年代至今一直用作农田。本地块未来规划用地方式为服务设施用地(R22)。
调查结果: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新丰镇中心幼儿园横港园地块第一阶段调查可确认场地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项目场地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可直接作为服务设施用地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