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鄞州区JD05-06-01a、JD05-06-01b地块(白鹤地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日期:2022-12-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文件要求,受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白鹤街道办事处的委托,浙江德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鄞州区JD05-06-01a、JD05-06-01b地块(白鹤地段)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了《鄞州区JD05-06-01a、JD05-06-01b地块(白鹤地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名称:鄞州区JD05-06-01a、JD05-06-01b地块(白鹤地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项目业主: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白鹤街道办事处
地块基本情况:鄞州区JD05-06-01a、JD05-06-01b地块(白鹤地段)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白鹤街道,东至兴宁路42弄,南至卧彩江,西至王隘南路,北至兴宁路。鄞州区JD05-06-01a地块(白鹤地段)占地面积约为6500m2,鄞州区JD05-06-01b地块(白鹤地段)占地面积约为4700m2。鄞州区JD05-06-01a地块(白鹤地段)未来规划为商业商务混合用地(B1+B2),鄞州区JD05-06-01b地块(白鹤地段)未来规划为服务设施用地(R22)。因两地块一起出让,将两地块统一并入调查范围,调查范围中心坐标为:东经121°33′12.84834″,北纬29°51′19.01130″。
本次调查范围内从上世纪60年代至1983年一直为农用地,1983年至2022年主要存在宁波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宁波市蔬菜副食品批发交易市场、宁蔬果品批发市场、宁波市江东海鸥宾馆有限公司等。2022年3月地块内开始拆除,2022年5月地块内建筑物均已全部拆除完毕,地块平整,目前现状为空地。
调查结果:
1)本次调查土壤检测指标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
2)本次调查地下水检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美国环保署区域环境筛选值》(2022年5月)筛选值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鄞州区JD05-06-01a、JD05-06-01b地块(白鹤地段)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该地块可直接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项目名称:鄞州区JD05-06-01a、JD05-06-01b地块(白鹤地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项目业主: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白鹤街道办事处
地块基本情况:鄞州区JD05-06-01a、JD05-06-01b地块(白鹤地段)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白鹤街道,东至兴宁路42弄,南至卧彩江,西至王隘南路,北至兴宁路。鄞州区JD05-06-01a地块(白鹤地段)占地面积约为6500m2,鄞州区JD05-06-01b地块(白鹤地段)占地面积约为4700m2。鄞州区JD05-06-01a地块(白鹤地段)未来规划为商业商务混合用地(B1+B2),鄞州区JD05-06-01b地块(白鹤地段)未来规划为服务设施用地(R22)。因两地块一起出让,将两地块统一并入调查范围,调查范围中心坐标为:东经121°33′12.84834″,北纬29°51′19.01130″。
本次调查范围内从上世纪60年代至1983年一直为农用地,1983年至2022年主要存在宁波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宁波市蔬菜副食品批发交易市场、宁蔬果品批发市场、宁波市江东海鸥宾馆有限公司等。2022年3月地块内开始拆除,2022年5月地块内建筑物均已全部拆除完毕,地块平整,目前现状为空地。
调查结果:
1)本次调查土壤检测指标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
2)本次调查地下水检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美国环保署区域环境筛选值》(2022年5月)筛选值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鄞州区JD05-06-01a、JD05-06-01b地块(白鹤地段)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该地块可直接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