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沧海路地块体育设施用房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日期:2023-01-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文件要求,受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白鹤街道办事处的委托,浙江德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沧海路地块体育设施用房项目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了《沧海路地块体育设施用房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名称:沧海路地块体育设施用房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业主:宁波市鄞州区东柳街道拆迁办公室
地块基本情况:沧海路地块体育设施用房项目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东柳街道,沧海路与中山东路交叉路口,东侧为鄞东后塘河支流、隔河为江南春晓小区,南侧为德中口腔医院(总院),西侧为沧海路、隔路为华光城小区,北侧为中山东路,隔路为中山华庭小区。地块面积为4580m2(6.87亩),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21°35′40.14381″,北纬29°51′40.15745″。沧海路地块体育设施用房项目从上世纪60年代至2003年一直为农田,2003年至今主要存在篮球公园、临时施工营地、绿地和地下停车场等。目前地块内北侧为闲置空地,东侧为沿河绿化,中间及南侧区域为篮球场及绿地,绿地地下为地下停车场,根据《沧海路地块体育设施用房项目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瑞规条字[2022]55号,2022年5月30日),本地块未来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和防护绿地(A+G2)。
调查结果:
1)本次调查土壤检测指标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
2)本次调查地下水检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美国环保署区域环境筛选值》筛选值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沧海路地块体育设施用房项目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该地块可直接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地块环境详细调查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项目名称:沧海路地块体育设施用房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业主:宁波市鄞州区东柳街道拆迁办公室
地块基本情况:沧海路地块体育设施用房项目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东柳街道,沧海路与中山东路交叉路口,东侧为鄞东后塘河支流、隔河为江南春晓小区,南侧为德中口腔医院(总院),西侧为沧海路、隔路为华光城小区,北侧为中山东路,隔路为中山华庭小区。地块面积为4580m2(6.87亩),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21°35′40.14381″,北纬29°51′40.15745″。沧海路地块体育设施用房项目从上世纪60年代至2003年一直为农田,2003年至今主要存在篮球公园、临时施工营地、绿地和地下停车场等。目前地块内北侧为闲置空地,东侧为沿河绿化,中间及南侧区域为篮球场及绿地,绿地地下为地下停车场,根据《沧海路地块体育设施用房项目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瑞规条字[2022]55号,2022年5月30日),本地块未来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和防护绿地(A+G2)。
调查结果:
1)本次调查土壤检测指标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
2)本次调查地下水检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美国环保署区域环境筛选值》筛选值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沧海路地块体育设施用房项目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该地块可直接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地块环境详细调查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