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仰双片区中央涂单元C-2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日期:2023-06-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文件要求,受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双屿街道办事处的委托,浙江德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温州市仰双片区中央涂单元C-23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并编制了《温州市仰双片区中央涂单元C-2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项目名称:温州市仰双片区中央涂单元C-2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项目业主: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双屿街道办事处
地块基本情况:温州市仰双片区中央涂单元C-23地块位于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地块东至瓯南路,南至鞋都大道,西至温州市仰双片区中央涂单元C-21地块,北至昆仑路,占地面积22619 m2。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20°36′54.54986″,北纬28°1′22.76879″。
本地块内上世纪七十年代前为瓯江和滩涂,随后滩涂经改造逐渐转变为农田。上世纪九十年代至今主要存在温州雄宇科技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温州市五星瓦楞箱厂、温州市鹿城步步高皮鞋厂、温州市百稳鞋业有限公司、温州市洪利是皮鞋厂、温州市鹿城区双屿黄珠鞋楦加工厂、温州升球服装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双屿明轩商务酒店、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温州分行、鹿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等。目前地块内建筑已拆除,本地块未来规划用地方式为教育科研用地(A3)。
调查结果:温州市仰双片区中央涂单元C-23地块检测结果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等相关标准要求,该地块可直接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项目名称:温州市仰双片区中央涂单元C-2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项目业主: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双屿街道办事处
地块基本情况:温州市仰双片区中央涂单元C-23地块位于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地块东至瓯南路,南至鞋都大道,西至温州市仰双片区中央涂单元C-21地块,北至昆仑路,占地面积22619 m2。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20°36′54.54986″,北纬28°1′22.76879″。
本地块内上世纪七十年代前为瓯江和滩涂,随后滩涂经改造逐渐转变为农田。上世纪九十年代至今主要存在温州雄宇科技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温州市五星瓦楞箱厂、温州市鹿城步步高皮鞋厂、温州市百稳鞋业有限公司、温州市洪利是皮鞋厂、温州市鹿城区双屿黄珠鞋楦加工厂、温州升球服装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双屿明轩商务酒店、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温州分行、鹿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等。目前地块内建筑已拆除,本地块未来规划用地方式为教育科研用地(A3)。
调查结果:温州市仰双片区中央涂单元C-23地块检测结果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等相关标准要求,该地块可直接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