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浦单元XH120406-1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文件要求,受杭州之江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德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双浦单元XH120406-11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了《双浦单元XH120406-1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项目业主:杭州之江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块基本情况:双浦单元XH120406-11地块位于杭州市西湖区双浦镇,地块东至规划板桥路,南至梁浮路(XH120406-23地块),西至规划段东路,北至规划周十路(XH120406-02地块),地块中心经度120.081581°E,中心纬度30.098275°N,地块占地面积为28641m2(42.9615亩)。
本次调查地块2003年以前为农田;2003-2007年地块内中部农田开挖变为鱼塘用作鱼虾养殖(鱼塘深度为1m左右);2008年地块东北侧建设农庄;2009-2010年地块东北侧农庄扩建,地块东南侧建有一处养猪场;2011-2013年北侧部分农庄拆除,该部分地块复垦,养猪场停产,随后用作废品回收;2014-2015年,地块中部鱼塘扩建;2016-2017年地块内养殖塘、废品回收站停用闲置,西北侧农庄拆除,剩余部分建筑闲置;2018年西南侧农田进行平整;2019年,地块整体平整、复垦,随后至今一直用于种植水稻、小麦等农作物。本地块2024年3月之前为西湖区双浦镇板桥村、翁家埭村、杭江村集体用地,2024年4月征迁后本地块由杭州之江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储国有。本地块未来规划用地方式为二类居住用地(R2)。
调查结果:双浦单元XH120406-11地块土壤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 33/T 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的要求;地下水除浊度、锰、总硬度外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浊度、总硬度属于感官性指标,不属于《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附录H等相关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风险较小。锰属于《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附录H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根据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估结果,本次调查地块内地下水中锰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综上所述,双浦单元XH120406-11地块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该地块可直接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