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越城区ZX-34CZ单元(鲁迅故里单元)05街区03、04地块(塔山宾馆、罗门畈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文件要求,受绍兴市越城区土地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浙江德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越城区ZX-34CZ单元(鲁迅故里单元)05街区03、04地块(塔山宾馆、罗门畈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了《越城区ZX-34CZ单元(鲁迅故里单元)05街区03、04地块(塔山宾馆、罗门畈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项目业主:绍兴市越城区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地块基本情况:越城区ZX-34CZ单元(鲁迅故里单元)05街区03、04地块(塔山宾馆、罗门畈地块)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塔山街道塔山村,东至稽山路,南至罗门弄,西至金昌越府,北至延安路。本次调查范围面积约为21300m2,约为2.13公顷,中心坐标为120.589523°E,29.990355°N。本次调查地块根据红线可划分为塔山宾馆地块(北侧地块)和罗门畈地块(南侧地块)2部分,其中塔山宾馆地块面积约为0.64公顷,罗门畈地块面积约为1.49公顷。
本次调查涉及地块自上世纪60年代至1980年以前主要为宅基地、农田和道路。1980年至2024年,绍兴市财税印刷有限公司(曾用名:绍兴市财税印刷厂)于罗门畈地块东北侧进行发票生产工作,罗门畈地块其余部分为宅基地和道路;截至2024年8月,罗门畈地块基本拆除完成,仅剩余1处废弃民宅和储物间。1985年至2014年,塔山宾馆地块南侧为浙江省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教学楼,其2016年拆除后至2018年期间被金昌越府项目部用于堆放水泥、石灰等建材和工人居住;1992年至2023年,塔山宾馆地块中间为塔山宾馆,1992年至2019年,塔山宾馆西侧及北侧为售卖木材用临时板房;1992年至2023年,塔山宾馆地块北侧及东北侧为沿街商铺,从事餐饮工作;2019年至2023年,塔山宾馆地块南侧被个体户租用售卖黄沙、水泥等建材;截至2024年8月,塔山宾馆地块基本拆除完成,仅地块北侧剩余1处废弃沿街商铺未拆除。本地块未来规划用地方式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约为2.13公顷。
调查结果:当前状态下本地块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该地块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该地块可直接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可用于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开发使用。